根據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鄂財社發〔2017〕102號)文件精神,現就2023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具有漢川市戶籍,從事靈活就業并繳納2023年度社會保險的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包括:
1.“4050” 就業困難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2.殘疾人、低保對象、精準脫貧對象;
3.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二、辦理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三、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需到所在銀行激活)(復印在一張A4紙上),并注明本人聯系方式。
四、辦理程序
1.初次申報的人員。城區戶籍人員攜帶申報所需資料到漢川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窗口或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窗口申報(三后二路與白云痷路交叉路口)辦理靈活就業登記。鄉鎮人員攜帶申報所需資料到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辦理靈活就業登記。社保補貼初次享受月份自靈活就業登記時起算。
2.再次申報且領取補貼未滿3年的人員。攜帶申報所需資料到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社保補貼窗口、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大廳窗口、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社區居委會申報。
3.湖北省外參保繳費的人員。攜帶個人繳費憑證和社保卡到漢川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窗口申報。
五、補貼標準
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社保補貼初次享受月份自靈活就業登記時起算,按150元/月標準發放補貼資金,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其中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最長補貼期不超過2年。
社保補貼應當年繳費、當年申報、當年結算。逾期不申報視為自動放棄,過期不予辦理。
咨詢電話:0712-8384049、8388645
漢川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3年3月1日